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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服务

办理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

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:(市政道路管线类)

1、建设单位申请工程建设的报告

2、建设项目批准(核准、备案)文件→发改部门

3、现状管线资料(1:500)、附现状地形图、道路红线图

4、道路(管线)方案设计图及走向平面图(位于道路地下的管线工程需提供道路总平面图、道路纵、横断面图各1份)

5、新建道路地下的管线工程需提交道路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

6、土地权属证明文件(划拨决定书、土地权属图等)→国土部门

7、报批道路(管线)沿线用地权属单位用地协议(报批管线方案位于规划道路外的项目)

8、道路(管线)工程涉及河流、桥梁、公路、铁路、港口、机场、通讯设施、电力设施、军事设施等用地的,应提交各相关部门的意见

9、敷设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的管线工程,应提交消防部门的意见

10、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批复→区住建局

11、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→规划部门领取

12、道路效果图

13、公式牌及照片

14、建设单位社会统一信任代码证复印件

15、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